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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征地赔偿款给的太少怎么办

2024/10/22 13:15:43发布56次查看
对于我国的煤矿厂在进行处理赔偿款的时候,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了解一些赔偿费用,同时对于我国的补偿,它可以参考当地的政策以及一些实际要求来了解,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煤矿征地赔偿款给的太少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煤矿征地赔偿款给的太少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称为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就确定了房屋征收的公平补偿原则,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受影响、生活质量不被降低,应当对所有被征收者实施相同的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公平补偿最主要的是制定合理的补偿金额。根据《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尽可能维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只有房屋补偿不应当低于被征房屋的市场价值才算公平合理。公平补偿方案的制定不但可以使被征收人获得合理补偿,同时可以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行政机关要切实合法履行自己的职权,合法、合理履行行政职责,正确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补偿费用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拆迁补偿的要求
(一)价格时点
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物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现时价值作为补偿。
(二)价格构成
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审查费、竣工验收费用等。上述费用通常在总价的百分之十到十五。
(三)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的确定应考虑实际现状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装修使用期限一般在5至8年。关于装修成新的确定,各处不同。一般装修时间由被拆迁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对初步估价结果及装修明细表(包括装修项目、工程量、规格等,不列明各项的装修单价)给被拆迁户核对,如有漏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可做复核,过期无效;以上装修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合理的利息、利润、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一般还是以装修市场上的装修价格为参考。
(四)装修质量影响
在评估时应考虑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十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农房附属的禽畜棚舍、室外厕所、门斗等,均不作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煤矿征地赔偿款给的太少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拆迁补偿费用的时候,它的相关要求也是可以根据实际的资质来进行参考,同时也要了解投资的增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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